1.配合主管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,安全防护保证体系,设备安全保证体系
2.协助主管建立生产安全规章制度、标准、规定等
3.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方针、政策、法令和上级有关规定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制订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,并负责具体实施。
4.检查落实各级防火措施,负责安全设施、防护器材、灭火器材的管理;
5.深入现场监督检查,及时发现安全隐患,大胆管理,按章办事,不徇私情,坚决制止违章作业,对紧急情况和不听从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,并立即上报领导处理。隐瞒不报或未发现隐患,发生安全事故,负失职责任;
6.做好日常安全巡检,及时发现安全隐患;按照规定的安全检查表,进行遂项检查、评分,进行定量、定性分析进行动态管理;
7.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除口头通知有关人员外,必须发书面整改通知,并规定完成整改时间,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,并要求有关人员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;
8.组织生产人员学习有关环境、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、法规搞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;负责新工人进厂教育,检查班组岗位的环境、职业健康安全的执行情况。
9.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、车间、岗位环保工作,确定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,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,有 三废 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采取应急措施,以尽可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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